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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壁挂式直流充电桩,辽宁直流充电桩,单枪直流充电桩,双枪直流充电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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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充电桩是直流充电桩,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连接采用三相交流电(380V),频率50Hz,输出为可调直流电,直接为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充电。由于直流充电桩采用三相四线制供电,可以提供足够的功率,输出的电压和电流调整范围大,可以实现快充的要求。
从充电功率来说充电桩可以按照车载充电机大功率充电,这是因为充电桩是给电动车补电的,不能让电动车为了再行驶等半天一天再开走,普通插座设备给车辆充电功率一般是2~3.5kW左右;充电安全方面来说,充电桩具备漏电、防雷、防水功能,普通插座不一定具备这些保护功能;另外就是充如果出现故障可以及时中断充电电流。
车载充电机能智能识别接入的是三眼插座还是充电桩,即使车载充电机的功率是7kW,也会智能地将充电功率限制在接入线缆可承受的范围内,确保充电安全。以上两种交流充电属于“慢充”,慢充充电时间长,交流电源由功率较小的车载充电机转换成直流给电池充电。
新能源汽车充电介绍——使用直流充电桩进行充电将时,使用了带控制导引功能的直流供电设备。市场上一般只有纯电动车才配有直流充电功能,就是我们所谓的“快充”。快充充电时间短,由大功率非车载直流充电机直接输出直流给车辆电池充电。
直流充电桩从三相交流电网供电,输出两路大1000V、250A直流电源,可同时给电动汽车充电也可轮流充电,单枪大功率可达180kW。制冷方式:强制风冷。
直流充电桩功能要求
1、基本组成
180kW直流充电桩包括交流输入、整流模块、输出接口、绝缘检测模块、控制模块、计量模块、监控单元、能源管理单元及机柜等组成。
2、通讯接口及通信协议要求 180kW直流充电桩与后台通讯采用4G方式通讯。 180kW直流充电桩的充电流程包括:物理连接完成、低压辅助上电、充电握手阶段、充电参数配置阶段、充电阶段以及充电结束六个阶段。 180kW直流充电桩充电通信协议,按照GB/T 27930-2015《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放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协议》。
3、启动方式 带非接触式读卡器、手机APP二维码扫码。
4、充电线缆及接口 充电线缆及充电枪接口需满足GB T 20234.3-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要求。充电线缆长度可根据需求定制。
5、充电功能 充电方式设定功能,可分为自动控制充电模式和手动调试充电模式两种。
6、人机交互功能(可选) 具有良好的人机交互界面,显示字符应清晰、完整,应不依靠环境光源即可辨认。
(1)采用7寸彩色触摸宽屏,分辨率不低于800×480。
(2)屏幕采用高灵敏度触摸屏方式,具有屏幕故障状态检测输出。
(3)触摸屏误差±0.5%,运行中,可以随时重新校准。
(4)显示输出功能,应显示下列信息: 充电电压、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充电电量、计费单价、电池SOC,BMS需求电流、电压、状态信息、充电模块输出电流、电压、状态信息等参数,故障信息,累计电量等。
信号检测要求
(1)能检测急停按下状态并提示。
(2)应能够检测设备故障并应有相应的提示。
(3)充电桩应能够检测连接确认信号,确保连接确认回路正常工作。
计量功能
(1)充电桩应具有对每个充电接口输出电能进行计量的功能。电能计量装置应符合国家计量器具检定相关要求。表计要求电能表度等级为1.0级,符合国家标准及计量器具鉴定相关要求。直流电表要满足GB/T 29318计量标准。
(2)电能表具备通信功能,通信接口为RS485,通信协议应符合DL/T 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讯协议》。
(3)后台可对设备采集电能表电量数据,电量数据与界面显示同步一致。
锁止功能
充电枪应安装电子锁止装置,具有锁止功能,防止充电过程中的意外断开。当电子锁未可靠锁止时,供电设备或电动汽车应停止充电或不启动充电。 远程升级(4G版本) 充电桩烧写程序在联网后可通过监控运维平台控制,远程一键升级,远程更新所有通信协议,以及新国标更新等带来的控制模式升级。
安全防护功能
(1)充电桩应具有急停功能,即在紧急情况下,可在100ms内切断交流供电回路。
(2)充电桩在停止充电后输出端应确保无电流输出或回灌。
(3)充电桩需从电源进线处,经过一个总的断路器控制设备主回路通断。
(4)应具备交流输入过/欠压保护、直流输出过欠/压保护、设置直流输出限压/限流值、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防雷保护、过热保护、电池反接、电池故障、电源缺相、断电重启等保护功能。
1)应具有输入过压保护,输入欠压保护。
2)直流输出过压保护,直流输出欠压保护。
3)输出短路保护:当充电桩输出端短接时,应停止直流输出,并报警提示;故障排除后,充电桩应能正常工作;
4)过热保护:一体机内元器件应选取工业级以上温度范围的元器件,当开关器件温度≥85±5℃关机报警。
5)防雷保护:有完善的雷击浪涌吸收电路,符合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6.4.4规定的要求。
6)电压、电流的数据采样周期应小于100ms,CAN通讯报文周期误差应小于10%,充电桩切断输出60V下降时间应小于200ms,当BMS的充电电压、电流需求值发生变化时,充电桩响应时间应小于100A/S。中止充电指令下发后,停机时间应小于5S;车辆连接断开保护时间小于0.1秒。
7)充电过程中,充电连接异常时,180kW直流充电桩应立即自动切断输出电源,并告警提示。
8)充电桩应具备直流输出侧的绝缘监察及绝缘降低报警功能。
9)应在负载紧急跳开的情况下确保不损坏电路和元器件。
直流充电桩是一种用于给电动汽车充电的设备。它可以将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并以较高的功率向电动汽车充电。由于直流充电桩的率和快速充电速度,它们在电动汽车充电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主营行业:电动车充电站 |
公司主营:汽车充电桩,充电桩,膜结构充电桩车棚,直流充电桩--> |
主营地区:济南市天桥区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19-02-28 |
经营模式:贸易型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网络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教学仪器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修理;光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交通交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消防器材路售;环境保护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邮编: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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