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企业整体资产评估,房屋拆迁评估,企业拆迁评估,公司经营损失评估 |
面向地区 |
|
2017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资产评估
2017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资产评估
咨询电话: 办公电话:
号:
重庆海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重庆九龙坡杨家坪正身百老汇广场22楼
四川成都武侯区南四段衣冠庙
贵州遵义行政服务大厅旁
2017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补偿有哪些规定
2017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补偿有哪些规定是很多人都比较关注的问题。补偿问题涉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问题。那么,2017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怎么确定补偿的具体标准的?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应当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查看全部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