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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实现采购项目绩效目标,近期,财政部发布《采购需求管理办法》(2021年7月1日起执行),从采购需求范围、采购实施计划、风险控制、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同时《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也在不断的完善和讨论中。一系列法律政策文件的酝酿出台,对于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的现代采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为帮助广大采购从业人员及时掌握招标采购相关政策要点,降低招标采购风险,提高招标采购效能,特举办此次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
一、培训内容
部分:深化改革背景下采购制度改革政策文件解析
1.《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解析;
2.《采购框架协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解析;
3.《关于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解析;
4.《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解析;
5.《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解析;
6.《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解析;
7.《财政部采购指导性案例》解析;
8.《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解析。
第二部分:《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解读
1.《办法》出台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及主体责任;
2.采购需求的定义及具体内涵;
3.如何开展需求调查;
4.需求确定方法和要求;
5.采购实施计划与风险控制;
6.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7.附则涉及有关内容。
第三部分:招标采购关键程序、疑难问题解析与法律风险防范
1.使用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如何选用采购方式;
2.《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法律适用;
3.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应用解析;
4.采购及工程招投标招标采购文件编制中的注意事项;
5.采购工程、货物、服务核心问题操作实务与典型案例分析;
6.采购法律强制性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7.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的提出和处理;
8.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与采购人内控制度的关系界定等;
9.合同订立、履约管理及履约验收等要点环节解析;
10.招标采购活动实施效果评价解析与大数据在后评价中的应用。
二、培训对象
各地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各开发区(高新区)、各级公管办、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的相关人员;高等院校、医疗系统等企事业单位的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管理、法律事务、监察审计等相关人员;招标代理(咨询)机构相关人员。
三、时间及地点
2021年10月26日—31日(26日报到) 武汉
2021年11月23日—28日(23日报到) 西安
2021年12月21日—26日(21日报到) 重庆
四、会务费
A:298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午餐、费等);统一开具发票。
B:498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费、餐费、标准间合住费等)。
五、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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