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荣昌县报社登报电话,荣昌县日报登报挂失,注销减资公告登报,证件遗失登报作废 |
面向地区 |
代理类型 |
报纸广告 |
荣昌县报社登报电话-登报挂失-声明电话
刊登广告说明: 一、所有广告刊登和定位须按照本规定执行;孤岛、小全版、对联、中通等异型广告形式,按相当规格的广告单价加收50%的费用;
二、客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有关产品证明材料;所有与我报进行广告合作的广告公司均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以供本报备案;若委托刊登等,本报有权修改刊登或停止刊登;
三、广告刊登及其内容符合有关规定,本报认为违法内容,可删改或拒绝刊登;客户的广告内容应该合法,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专利权等,否则,客户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各种损失及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本报只承担停止刊登不合法广告的责任;
四、客户原则上须在广告刊登之次性付清广告费;订版时间:出刊前 7 天,截稿时间:出刊前 2 天;
五、广告因故停刊的,须在该广告见报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本报,如超过规定期限通知,本报将扣取20%的该广告费作排版补偿;如见报天取消广告,则按收取广告费;客户如未按规定或不明原因撤稿,应付该广告费的20%违约金;广告签约时,除客户版位或新闻版外,则版位加收10%;
主营行业:报纸广告 |
公司主营:报纸广告,遗失声明,登报挂失,广告部--> |
主营地区:报业大厦一层登报中心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21-06-23 |
员工人数:5 - 1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 - 10 人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经营期限:2021-01-23 至 2034-06-22 |
最近年检时间:2024年 |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服装设计,珠宝设计,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工艺品、文化用品,珠宝首饰,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塑料制品,金属材料,通讯设备(不含卫屋地面接收,发射设备),化妆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1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是否提供OEM:否 |
公司邮编:101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