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报社登报电话,日报登报挂失,注销减资公告登报,证件遗失登报作废 |
面向地区 |
代理类型 |
报纸广告 |
报社登报电话-登报挂失-声明电话
备注: 1. 套红广告另加收30%的广告费。彩色版广告另加收100%的广告费;
2. 日期、版位、加急刊登的广告均另加收30%的广告费;
3. 由本报出创意、设计、制作画稿的广告,加收7%的设计制作费;设计、制作一般广告稿,加收2%的设计制作费。
重庆本地营业执照遗失登报热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