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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报废车回收黄标车回收事故车回收河南省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是河南省认定的正规汽车报废回收厂,主要办理:汽车报废报废汽车、汽车报废解体为主的具有在地方各企事业单位、个人及退役的各种报废汽车回收的资格,并负责相关的办理汽车报废手续和车辆销户的正规汽车报废解体服务中心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若私自处理报废车会有以下后果:
1、无法注销该车的税费档案。
2、无法注销该车档案,不能解除定编。
4、报废车私自转让后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欠交的各种税费,公安交警、税务、路政等部门仍将依依法追究原车主经济赔偿责任并处滞纳金。
5、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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