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细则监理合作合作范围全国合作内容监理合作合作形式综合监理合作合作期限长期合作模式工程监理综合
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防止质量隐患的发生。同时,监理单位还组织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计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施工单位的工程量计算准确无误。同时,监理单位还对工程款支付进行审核,确保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避免超付和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发生。
对于工程变更,监理单位要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监理单位还要对变更后的工程造价进行核算,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工程监理的投资控制作用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避免因工程投资失控而给建设单位带来经济损失。
(一)强制性
我国工程监理制度具有强制性。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等实行工程监理。
(二)立性
工程监理单位是立的法人实体,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立行使工程监理职责,不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干涉。